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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7 21: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2-06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适应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教育人才引进渠道,着力解决我县高中学段专业教师配备不足问题,根据学校岗位实际情况,决定以双向选择方式组织实施2021-2022学年度田东县高中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工作,分别在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三院校举行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
(一)招聘职数:招聘岗位26个,共招聘80名专任教师,使用事业编制。
(二)招聘范围:田东县田东中学、田东县实验高级中学、田东县滨江学校高中部三所县辖公办高中紧缺专业教师,不包括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0届、2021届择业期内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思想品德,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对口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和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4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招聘,但在考核时须提供合格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考核和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2021-2022学年度田东县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高中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设置专业为准。
(七)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招聘公告《2021-2022学年度田东县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高中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为准。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三)现役军人;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五)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服务年限。
聘用后,在本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依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学校在学校招生就业网或就业宣传栏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田东县教育局联系。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场报名时间、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2021年12月4日);
第二场报名时间、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2022年1月8日)。
如第一场报名时所有岗位报名人数均达开考条件,不再组织第二场报名。考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田东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76-5227762,邮箱tdrsjcg@163.com。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的,与田东县教育局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考核时能提供合格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后可报名参加招聘。
4.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报名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反馈考生说明情况,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其它面试相关事宜。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2.面试内容及分值:
本次面试统一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对于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科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生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各考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3.面试要求。
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报考人员与评委见面。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透露姓名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确定聘用意向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意向人选。出现以下情形的,增加筛选条件或方式确定聘用意向人选:
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试讲评分表中的“教学实施能力”这一要素划分排名确定考核人选,如“教学实施能力”这一要素得分又并列,最终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五)签订聘用意向协议。
确定聘用意向人选后于7日内通知其本人,并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聘用意向人选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六)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7月(具体时间待定)。
2.考核对象: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考生。对于报名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合格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考核前提供合格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方可列入考核对象范围,否则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3.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八)聘前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在百色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
(九)审批与聘用。
1.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2.签订聘用合同。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防疫要求
(一)报考人员进入招聘活动现场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现场。
报考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活动相关安排,以具体相关通知为准。
八、其他事宜
(一)专项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76-5223466。
(二)凡涉及本次专项招聘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超出本级处置权限的,报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县教育局:0776-5227762
2.县人社局:0776-2055222
田东县教育局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